撿到103萬 婦苦等失主

自由時報 – 2013年12月10日 上午6:10
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楊姓業務員日前陪太太到醫院地下室吃早餐,渾然未覺內有13萬元現金與90萬元現金支票的皮包掉在餐廳,等接獲警方通知嚇一跳,趕去認領發覺分文未少,含淚向撿到皮包的陳姓婦人道謝:「妳是我的救命恩人!」

楊男說,這筆錢是要繳回公司的貨款,「萬一丟了,不僅要賠給公司,連工作也可能不保」,對陳婦拾金不昧的義行感動到掉淚。

陳婦受訪說,撿到皮包時摸了摸,發現皮包內厚厚一疊,「心想裡面應該有很多錢,失主一定非常焦急」,她以為失主應該很快會回來找皮包,就待在餐廳等,沒想到等了15分鐘沒看到有人找皮包,就交給警方。

楊男接到警方電話通知趕來,拿出1萬元酬謝陳婦,陳兩度婉拒,楊硬塞到陳婦口袋內,拗不過對方堅持,陳婦勉強收下,但馬上抽出3000元要給幫忙聯絡失主的警員陳勁嘉,還說「你也有功」、「這給你們派出所買飲料吃」,陳員推辭說,「這是我們應該做的」;陳婦見警員不收錢,再抽出5000元還給楊男說,「1萬元太多了」,楊堅持不領回,陳婦只好收下。

律師蔡家豪說,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人撿到錢,「得」向失主請求報酬,且只要開口,失主就要付拾得金額的十分之一,陳婦沒開口請求報酬,失主反而主動給近十分之一的報酬,兩個人都很難得。

……..文章來源:按這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