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罩改列服飾配件 成分洗滌標籤免縫本體

中廣新聞網 – 2014年1月13日 下午5:43

經濟部商業司修訂商品標示法的「服飾標示基準」,口罩、眼罩和袖套由於體積小,改列為「配件類」,洗滌和成分標籤可以不用以布標車縫在商品本體,可以附掛、說明書、貼標籤等其他的方式駐明。經濟部將在近期將新的規定公告實施,並給予廠商兩年的緩衝期,未來違反規定的廠商,如果沒有限期改善,將處兩萬到二十萬元罰鍰。

經濟部商業司科長陳威達:『法律上面,把口罩、手套、袖套,這些東西都歸在「配件類」,法律條文就明定,配件類的東西就不要再去車縫洗滌標示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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